浏览量:14058来源:本站发布时间:2022-01-11
各地级以上市、县(市、区)团委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实施30周年寄语的重要指示精神,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助力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,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,努力为青少年提供新助力、播种新希望,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广东青基会”)开展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结对资助工作。本学期资助学生254名,资助金额52324元(见附件1)。为使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有关团委配合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核发助学金
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希望工程助学金将于2022年1月16日前划拨至各县(市、区)团委。请各县(市、区)团委收到助学金后认真核对,并于开学后的5个工作日内迅速下发助学金,不得拖延滞留。同时,开具相关票据寄财务收。
二、完善助学金签领制度
各县(市、区)团委在助学金发放过程中要将党的温暖、团的关怀传递到学校、受助学生,做好希望工程品牌的宣传工作。
助学金必须由受助学生本人领取,并在《希望工程助学金发放签名册》(见附件2)上签字确认,不得代签。各县(市、区)团委在收齐本学期《希望工程助学金发放签名册》后,对照青基会网站的《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读学生名册》点击下载,核对学生在读年级、姓名及签收金额等内容。确认无误后加盖团委公章扫描发送至省希望办邮箱tsw_sxwb@gd.gov.cn。
三、督促、检查学生回复感谢信
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,请各县(市、区)团委高度重视学生复信工作,督促受助学生向捐赠方寄感谢信,告知捐方已收到的助学金金额并汇报学习成绩。
感谢信由当地团委统一收集,在确保感谢信遵循《希望工程受助学生感谢信基本格式》(见附件3)后,统一由团委按资助人地址寄出。省希望办为每位学生匹配6元复信经费,由团委掌握使用,用于支付寄发学生感谢信等相关费用。
四、替换学生处理
对因学生家庭经济好转或辍学等原因不再需要资助的,团委可将情况说明连同用于替换的同年级贫困学生《希望工程助力乡村振业行动助学金申请表》电子版发省希望办邮箱。省希望办将在征得捐方同意后,办理相关的替换手续。
五、助学金申报工作
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,为守住脱贫攻坚成果,防止返贫致贫,我省现阶段希望工程对象仍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。资助标准为: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每人1000元,高中阶段助学金每人2000元,助学金一次性划拨。因此,各县(市、区)团委在申报《希望工程助力乡村振业行动助学金申请表》时,申请条件严格控制在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。省希望办将对上报的表格进行逐一审核。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,作表格退回处理。
填写《希望工程助力乡村振业行动助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4)时,请指导学生打开表中身份证号码处的验证链接,对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,在确保校验结果为“正确”后,打印表格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寄省希望办。
助学金签领、学生感谢信寄出及助学金申报等工作务必于3月1日前完成。
附件:
1.广东省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希望工程助学金拨款表点击下载
2.希望工程助学金发放签名册点击下载
3.希望工程受助学生感谢信基本格式点击下载
4.希望工程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助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
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
2022年1月10日